1.农业植物品种DUS测试和品种保护工作会在福州举办
2.林草新质生产力培育及优良新品种转化运用发展峰会将在昆举办
3.2025年花卉新品种推荐暨技术培训大会在昆成功举办
4.1254个品种获登记,313个“仿种子”被撤销!
7.年亩产15万支!云花新品种‘赤子之心’绽放异彩
农业植物品种DUS测试和品种保护工作会在福州举办
3月27—28日,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在福州市举办2025年农业植物品种DUS测试和品种保护工作会,来自全国30多家测试机构、海南审协中心和天津农科院的有关专家及技术骨干参会。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党委书记李岩、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郑晓梅、福建省农业科学院院长余文权出席会议。
会议总结了2024年工作成效,部署了2025年重点任务,强调要构建服务型、开放型、创新型DUS测试体系,推动测试工作精准化、高效化,为种业振兴提供支撑。会议提出四大发力方向:一是强化服务意识,对接区域种业需求,优化品种权维权服务;二是深化技术创新,攻关EDV鉴定等关键技术,推动智能化应用;三是完善质量管控,优化管理体系,平衡数量与质量;四是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培养复合型青年人才。
会上6家测试机构交流了经验,表彰了11位从业25年的专家,并围绕质量管理、服务地方种业等议题展开研讨,与会人员还实地考察了福州分中心测试基地。2025年是种业振兴“五年见成效”的关键之年,DUS测试体系将进一步提升支撑能力,助力种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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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草新质生产力培育及优良新品种转化运用发展峰会将在昆举办
2025年4月9日-12日,林草领域新质生产力培育及优良新品种转化运用发展峰会将在昆明举办。由优良植物新品种国家创新联盟主办、北京林原植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办、云南省花卉技术培训推广中心协办的本次峰会,以“优良植物新品种转化运用及林草领域新质生产力培育”为主题,旨在推动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会议将汇聚国内外知名专家、企业代表及学者,通过主题报告、成果分享和实地考察,探讨行业前沿趋势与实践经验。
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理事会主席崔野韩将作主旨报告,分析全球植物新品种保护进展;国际无性繁殖园艺植物育种者协会(CIOPORA)秘书长Edgar Krieger、美国农业部专家郭瑞红等将分享植物品种权保护、商业化及知识产权实践。企业代表如云南美鸣、法国玫昂国际月季公司等将介绍新品种推广案例。
在成果转化研讨环节,江西齐云山食品、广东诺品律所、广州爱效信息等企业高管将围绕新品种产业应用、法律保护及销售创新展开讨论。学术专家如北京林业大学孙明教授、浙江托普云农张盛军总监等将展示种质资源创新、人工智能在林业中的应用等研究成果。
联盟年会还将总结2024年工作,规划未来合作方向,并考察昆明国际花卉拍卖交易中心及新品种测试站。本次峰会将为行业搭建交流平台,促进新品种转化与新质生产力培育,助力林草产业迈向更高水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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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花卉新品种推荐暨技术培训大会在昆成功举办3月28日,2025年花卉新品种推荐暨技术培训大会在昆明国际花卉拍卖交易中心隆重举行。本次大会以"花卉新品种推介与产业技术升级"为主题,吸引了国内外花卉企业代表参与,通过多场专业分享为产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fill='%23FFFFFF'%3E%3Crect x='249' y='126' width='1' height='1'%3E%3C/rect%3E%3C/g%3E%3C/g%3E%3C/svg%3E)
昆明国际花卉拍卖交易中心总经理冯怀斌在《2024鲜切花产销形势分析》报告中指出,云南鲜切花产量已达206亿枝,但需警惕产能过剩问题,建议开拓新需求领域。数据显示,云南已培育800多个国家授权新品种,正着力打造花卉育种创新高地。
技术分享环节亮点纷呈:玉溪迪瑞特重点推介"苏菲宝贝"及果汁系列品种;丽江启泽农业详解"凯瑟琳"玫瑰的种植要点;云南省农科院花卉所推出"国风系列"新品种;通海锦海农业发布2025年六大新品种。多位专家强调"品种选择决定盈利"的核心理念。
大会还涵盖全产业链内容:国家林草局专家解读新品种权保护政策;荷兰可利鲜分享采后处理技术;中国农业银行推出"惠农e贷"金融产品;玫昂园艺探讨切花月季季节性管理方案。与会代表围绕技术创新、品种保护、市场开拓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共同推动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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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4个品种获登记,313个“仿种子”被撤销!
日前,农业农村部发布新一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公告,面向产业需求和生产急需登记推出特色品种1254个,同时撤销“仿种子”问题品种313个,持续健全“服务生产、引导创新、有进有出”的品种登记动态管理机制,加快推动品种更新换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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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89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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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个品种通过审定
3月31日,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第40次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结果的公告。审定通过135个主要农作物品种,其中21个小麦品种、107个玉米品种、3个大豆品种、4个棉花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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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第40次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结果的公告
甘农公告〔2025〕第3号
甘肃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于2025年2月18-19日召开了第40次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会议,审定通过135个主要农作物品种,其中21个小麦品种、107个玉米品种、3个大豆品种、4个棉花品种。现予公告。
2025年新确认超级稻品种名单公布
近日,全国农技中心发布关于2025年度超级稻确认品种的通知。受农业农村部科学技术司委托,全国农技中心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超级稻品种确认工作。按照《超级稻品种确认办法》相关规定,组织从事水稻育种、栽培、推广工作的9名专家,从产量特征、品质抗性、推广成效等方面对申报品种进行综合评价,讨论确认了2025年新增超级稻候选品种名单,研究了退出超级稻冠名的品种建议名单。现确认吉粳830、南粳9308、金早645、嘉优9370、中组100、浙粳优 27、徽两优985、春9两优70、臻两优8612、华航香银针、荃优607、川康优6308、玉龙优1611等13个品种为2025年度超级稻品种(附件1)。同时,因推广面积未达要求,天优998、桂农占、新两优6 号、辽星1号、天优3301、连粳7号、准两优608、德香4103、Y两优2号、Y两优 5867、五丰优615、蜀优217、和两优713、万太优3158等14个品种不再冠名超级稻。目前,经农业农村部确认、可冠名超级稻的水稻品种共128个(附件2)。 近年来,全国水稻科研推广优势力量紧紧围绕农业农村部部署要求,紧盯关键环节,优化技术路径,在超级稻重大品种培育、配套技术集成、科技协同创新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超级稻冠名品种稳定在130个左右,配套综合栽培技术不断完善,全国累计推广种植超过22.5亿亩,年推广面积占水稻种植面积约30%,亩均增产66公斤,示范带动全国水稻大面积均衡增产。以下是农业农村部确认可冠名超级稻的水稻品种↓↓↓
年亩产15万支!云花新品种‘赤子之心’绽放异彩
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花卉研究所研发的切花月季新品种"赤子之心"近日引发行业关注。该品种以"新粉"和"黑魔术"为亲本杂交选育而成,具有高心卷瓣杯状花型、金丝绒质感花瓣及8-10天瓶插期等优势,年单株产量达20枝,抗病性强。作为我国首个获欧盟授权保护的花卉品种,其市场表现亮眼,单枝均价提升至1.5元,拍卖最高价达3.5元。
该品种通过配套绿色栽培技术,在晋宁、姚安等地实现亩产15-18万支,较传统品种增产50%。作为杭州亚运会颁奖用花,"赤子之心"的成功转化推动云南自育品种市场占有率从5%提升至15%,展现了云南花卉育种创新实力。目前全省已申请花卉新品种1100余个,持续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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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两起种业典型案例
春耕备耕,农资先行。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农资打假”审判工作,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农资犯罪,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最高人民法院遴选发布4起“农资打假”典型案例,种业占两起!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涵盖利用网络电商平台销售、“农资忽悠团”进村兜售等典型犯罪手段。案例一:赵某销售伪劣种子案
——销售带菌马铃薯种薯,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2021年底,被告人赵某受河南省上蔡县某种植专业合作社王某和种粮大户贾某(均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委托采购马铃薯种薯。赵某在没有取得种子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入18.86吨无任何标签标识的“黄金薯”马铃薯种薯,后以2.74万元的价格销售给贾某和王某。2022年5月,贾某和王某共种植“黄金薯”马铃薯种薯150亩,马铃薯植株相继出现叶色发黄、部分植株茎叶枯死等情况,枯死植株表现为地下根、茎腐烂,薯块腐烂等特征。经鉴定,田间薯块腐烂系种薯带菌导致环腐病、软腐病发生流行造成,病烂薯率46.6%,产量损失率45.5%,损失共计54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销售带菌马铃薯种薯,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种子罪。据此,以销售伪劣种子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决赵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贾某经济损失人民币共计543750元。我国是世界上马铃薯产量最多的国家,2015年我国启动了马铃薯主粮化战略,马铃薯增产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有着重要意义。马铃薯环腐病,俗称转圈烂,是一种易传染、危害大的马铃薯病害。根据《马铃薯种薯国家标准》(GB-18133-2012),环腐病菌等检疫性有害生物在种薯生产中的允许率为“0”,发现此类病虫害的马铃薯不能用作种薯。本案中,被告人销售带有环腐病等细菌的马铃薯种薯,给农户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同时,自己也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在此提醒广大农民朋友,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购买种子,购买时注意查看种子包装是否规范,有无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切记不要贪图一时便宜购买来源不明的“白包”种子。案例二:李某柱等销售伪劣种子案
——销售纯度不合格的伪劣水稻种子,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
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间,被告人李某柱明知父亲李某忠(另案处理)等人自行繁育的“竹稻一号”水稻种子尚未通过国家审定,将无任何标识的“竹稻一号”水稻种子共计250余千克销售给被告人吕某,销售金额达1.7万余元。吕某在明知上述“竹稻一号”水稻种子尚在试种阶段,未取得检验证号及合格证的情况下,向四川省天全县仁义镇程某、杨某等89名农户销售约100余千克,销售金额达1.9万余元。上述89名农户种植“竹稻一号”水稻种子后,出现大幅减产和部分绝收。经评估,损失共计15万余元。经检验,李某柱、吕某销售的“竹稻一号”水稻种子的纯度为62%,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水稻种子纯度不低于96%的标准,认定为劣种子。另查明,2022年10月,被告人李某柱向被害人汪某谎称自己可以在海南省承包土地种植水稻原种,吸引汪某投资,汪某邀约被害人李某建等人联合投资,向李某柱转款共计37万元。李某柱将该钱款用于个人开支,并以各种理由拒绝带汪某等人前往海南实地查看投资情况。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柱、吕某销售纯度不合格的水稻种子,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伪劣种子罪。李某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合伙投资为名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又构成诈骗罪。李某柱具有自首情节,吕某具有坦白情节,二人均认罪认罚,且主动退赔农户损失,依法均予从轻处罚。据此,对被告人李某柱以销售伪劣种子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对被告人吕某以销售伪劣种子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种子是农业的“芯片”,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据统计,良种对粮食增产贡献率达到45%,为我国粮食连年丰收提供了关键支撑。《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国家对水稻等主要农作物实行品种审定制度,主要农作物品种在推广前应当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应当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未经审定的,不得推广、销售。未经审定的种子品种没有经过严格的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品种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其产量稳定性、适应性、抗病虫害能力等特性均无法保证,将给农业生产带来巨大风险。本案中,涉案水稻种子未经审定便先行推广上市,种子纯度远低于国家标准,农户种植后造成大幅减产甚至绝收,不仅侵害了农民利益,也危害国家粮食安全,应当依法从严惩处。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内容整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