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品种维权

植物新品种权证书需经农、林业主管部门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公示公告等流程后才能正式获得,其周期受实质审查制约,通常需1-3年。为了能在漫长实审过程中保障品种权安全有效,法律规定临时保护期为育种者提供一定程度的提前保护。 ...
未经品种权人许可的销售行为不会导致植物新品种新颖性的丧失  ——(2024)最高法知行终891号         植物新品种的新颖性是指:在申请保护之日以前,该品种的繁殖或收获材...
近日,江西省共青城市公安局通过连续数月的调查取证,侦破一起销售伪劣中草药种子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案件涉及江西、安徽、河南、河北等地,被害人16人,经济损失1783万元。据悉,此案是江西近年来破获的...
关于植物新品种权许可范围的认定的(2022)最高法知民终605号案件:安徽某水稻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水稻公司”)声称其拥有名为“Y58S”的水稻植物新品种的独占实施权。安徽水稻公司与湖南某研究中心签订合同,获得了该品种的...
侵犯“伟隆169”植物新品种权,三个被告单位和个人被判处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1万元、2万元、2.5万元。以“订单农业+技术指导”为幌子,销售假种子的合同诈骗,农作物生长不良,甚至无法收获,涉案金额超过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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